信件内容:
收到房管局的回复,对此,我以自己的愚见提出几点疑问和困惑。
第一:房管局的答复中指出:因为建标【2013】36号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光纤网络种类,而且东山名苑、望江郡府等小区也已迁入广电光纤网络,并且光纤到了户。而据我的了解,建标【2013】36号文件中明确指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涉及的通信管道、楼内光纤、设备间等通信配套设施,应满足多家电信运营企业共享使用的需要,保障用户自由选择的权利。我的疑惑是:只有广电在使用通信配套设施,根本不是多家电信运营企业共享使用,完全没有保障用户自由选择的权利。
第二:房管局在答复中指出:我局曾多次建议在县住建局在施工图设计时将电信、移动、联通三家宽带纳入住宅小区图纸设计中,并在对小区综合验收时进行对这方面的内容严格把关。而据我了解,建标【2013】36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设计单位应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对涉及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内容进行设计审查。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应依照法定职责严格把关。我的疑惑是:房管局不应该是建议在县住建局在施工图设计时将电信、移动、联通三家宽带纳入住宅小区图纸设计中,因为有文件规定,所以必须是责任在县住建局在施工图设计时将多家宽带纳入住宅小区图纸设计中,其次相关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件以及贵局所说小区综合验收时,为什么不依照文件严格把关,还是其中有什么利益挂钩?或者存在把关不严,还是暂时还未进行小区综合验收?
第三:房管局在答复中指出:县政府正在逐步考虑新提升建宅小区光纤方面配套建设要求。我想知道的是:是否提上议程?有无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责任人或者责任单位是哪个?或者直接一点说就是我什么时候能用上电信移动联通等其它运营商的宽带?1年后?3年后?10年后?还是20年后?
言语有些激烈,措辞有些尖锐,望理解,感谢党和政府,相信“为人民服务”不只是一句口号。